委托檢驗業務受理須知
本單位將竭誠為您做好委托檢驗的服務工作,為了更好的為您服務,請在您辦理委托檢驗前,仔細閱讀以下須知:
一、適用范圍
1、原則上委托方為委托本單位檢驗樣品的生產、經營、監管等相關法人或個體工商戶。
2、委托檢驗的內容為本單位具備檢測能力的品種及項目。
3、委托檢驗結果僅對來樣負責。
二、送檢樣品及資料要求
分類 | 廣東省食品檢驗所 (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 國家白蘭地、威士忌、伏特加及葡萄酒產品質量 監督檢驗中心 |
提供材料(均須加蓋委托方印章) | 1、原則上委托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送檢人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方指定的產品標準(如有指定) 4、必要時提供與委托檢驗樣品相關的其他技術材料 5、委托協議書一式兩份(可登錄本單位公眾網站下載填寫并打?。?/span> 6、已簽訂合同的提供合同(一式兩份,只需首次使用合同時提交) 7、以上文件均須加蓋委托方印章 | |
報告應用 | 適用于本單位具備檢測能力的項目 | 適用于白蘭地、威士忌、伏特加及葡萄酒4個酒類品種 |
樣品 | 1、包裝、標簽應符合規定;樣品量為一次檢驗量的三倍(其中一倍作為留樣) 2、進行品質鑒定的酒類樣品外包裝應完整,酒樣數量應不少于500mL。 3、如遇需下判定結論的無完整包裝標簽的樣品,報告備注欄中將予以說明。 | |
檢驗結論 | 1、判定(按委托方指定判定標準或產品明示標準判定是否合格) 2、按委托方要求不下結論(只提供檢測數據) | |
檢驗項目 | 在本單位檢測能力范圍內由委托方指定 | |
檢驗依據 | 按委托方指定或雙方協定的標準檢驗 | |
檢驗時限 | 2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或雙方協定 |
三、檢驗收費
1、收費標準根據檢驗項目參照本單位委托業務收費標準或雙方合同約定。
2、委托方應在開始檢驗前繳納檢驗費用;特殊情況下,雙方可商定支付方式和時間。
3、發票可通過工作人員郵寄或自取的方式取回。
四、檢驗報告
1、對檢驗報告有異議,請于收到報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本所(中心)提出。
2、報告發放方式包括郵寄和委托方自取,由雙方協商決定。
3、檢驗報告涂改無效。
4、未經本單位同意,申請單位不得擅自使用檢驗結果進行商業宣傳廣告或其他不正當宣傳。
五、退樣處理
1、委托方如須退樣的,須在受理時提出。退樣時需出示檢驗報告及委托檢驗協議書。
2、白蘭地或威士忌樣品需要退樣的,應在報告發出后30天內取回,原則上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不予退樣。
六、其他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詢電話:020-36319897
傳真:020-81999925
郵箱:2121884119@qq.com
郵編:510435
地址:廣州市增槎路1103號2樓
投訴: 020-36172029(辦公室)
注意事項:
1、委托方應對樣品及相關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本單位對委托單位提供的樣品和技術資料保密。
感謝您對本單位工作的支持,希望能及時將委托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我們,我們將根據您的意見和建議,不斷的改進和完善服務。
委托檢驗受理流程圖